第七批国采开始报量,集采续标允许提价
集采政策跟踪
1 月 10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今年底前,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在每个省合计达到 350 个以上。
1 月 21 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向各医疗机构下发第七批国采医疗机构报量文件,要求 1 月 26 日正式启动报量, 2 月 25 日各省完成报量审核工作后报送联采办。
1 月 24 日,吉林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了 “关于公布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吉林省中选药品竞价续约项目中标结果的通知”,8 个国采品种续标价出现 6% - 126%的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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